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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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审阅日期:2023.02.14

精简回答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计发标准为:

伤残等级 支付标准
五级 27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 2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 21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 1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 15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 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地方政策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地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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