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四川省)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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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审阅日期:2023.02.14

精简回答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月平均工资前的年度,以该市(州)2019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计发标准为:

伤残等级 支付标准(非职业病) 支付标准(职业病)
五级 1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20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 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 10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 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 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 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6个月。)

地方政策法规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地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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