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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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回答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工伤职工离岗前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具体标准为:
伤残等级 | 支付标准 |
---|---|
五级 | 30个月本人工资 |
六级 | 25个月本人工资 |
七级 | 20个月本人工资 |
八级 | 15个月本人工资 |
九级 | 10个月本人工资 |
十级 | 5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地方政策法规
-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