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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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审阅日期:2023.02.14

精简回答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工伤职工离岗前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具体标准为:

伤残等级 支付标准
五级 30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 25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 20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 15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 10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 5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地方政策法规

  •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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