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调岗后,劳动者拒绝到新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实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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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审阅日期:2024.04.18

精简回答

单方调岗后,劳动者拒绝到新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劳动争议的,在司法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审查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否合法时,通常会依次从以下方面审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1.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是否合理合法

关于用人单位调岗的合法性,可以参考实务“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调岗的特殊情形,但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岗。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调岗发生争议时,裁判机构会根据调岗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调岗程序、调岗内容(是否具有侮辱性、恶意针对性等)等因素综合判断调岗是否合理合法,以防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调岗权。

2. 劳动者是否存在旷工的事实

用人单位通常可以出具考勤记录、打卡记录或监控记录等客观证据证明员工未到岗的事实情况,另外,还需排除员工是否存在旷工违纪阻却情形,比如:员工已请假;员工属于不定时工时制等。

3. 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处理的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旷工行为本身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需要依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转化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方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因此,裁判机构还将审查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协商程序公示程序,以及规章制度中对旷工违纪行为的认定。

全国性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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