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特别申明:律途百科词条和实务内容,仅为读者提供了解和讨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参考,不可作为法律意见。
精简回答
一、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9月1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宁政规发〔202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9月1日执行,具体如下:
档次 | 月标准 | 小时标准 | 实行地区 |
---|---|---|---|
1 | 1950 | 18 | 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 |
2 | 1840 | 17 | 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
3 | 1750 | 16 | 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 |
备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为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为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剔除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第十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宁政规发〔2021〕1号】第四条,陕西省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三、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宁政规发〔2021〕1号】第三条,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历史记录
提请注意,各档次对应的实行地区会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的变化而调整,如需了解具体实行地区在过往调整期间对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请根据列表中的文号查询对应期间的详细列表。
执行日期 | 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元)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元) | 文号 | ||||
---|---|---|---|---|---|---|---|
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
2021/09/01 | 1950 | 1840 | 1750 | 18 | 17 | 16 | 宁政规发〔2021〕1号 |
2017/10/01 | 1660 | 1560 | 1480 | 15.5 | 14.5 | 13.5 | 宁政发(2017)75号 |
2015/11/01 | 1480 | 1390 | 1320 | 14 | 13 | 12 | 宁政发〔2015〕97号 |
地方政策法规
-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第十条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宁政规发〔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