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竞业限制期的员工可以采取哪些调查措施,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材料?
实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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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申明:律途百科词条和实务内容,仅为读者提供了解和讨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参考,不可作为法律意见。
精简回答
1. 竞争关系相关的证据材料:针对员工自营单位或新用人单位(以下称“目标单位”)
证明内容 | 取证渠道/方式 | 取证难度 |
---|---|---|
目标单位的经营范围 |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的经营范围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
调取目标单位的工商内档 | ★ | |
查看目标单位的公司年报(上市公司适用,非上市公司可能不公开) | ★★ | |
目标单位的实际业务范围 | 登录目标单位的官网、APP、微信公众号查询业务或产品介绍信息 | ★ |
收集目标单位参加同行业会展活动的相关信息 | ★ | |
查询目标单位产品(或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或相关资质)的备案、登记资料 | ★ | |
收集目标单位的供应商和客户,与原用人单位的供应商和客户进行比对 | ★★★ | |
以第三方实体名义与目标单位进行业务接洽,以获取目标单位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服务介绍和报价 | ★★★★★ |
2. 竞业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针对员工本身
证明内容 | 取证渠道/方式 | 取证难度 |
---|---|---|
员工入职目标单位 | 查看员工本人的社交账号(如微信朋友圈、微博、小红书、知乎、Facebook、Instagram等)是否有目标单位的信息(查询到有用信息后需及时保全) | ★ |
查看目标企业的公开信息(如官网、宣传册、广告、微博等社交媒体,以及所属行业协会的网站)是否有员工的资料(查询到有用信息后需及时保全) | ★ | |
要求员工离职后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员工很可能敷衍了事) | ★ | |
向目标公司寄送快递或闪送,收件人为员工(及时保全员工签收的快递单据,或者签收时的录音录像) | ★★ | |
匿名向目标公司拨打电话,询问员工的情况(及时保全录音录像) | ★★ | |
向法院申请调取员工与目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仅限在诉讼程序) | ★★★ | |
向目标公司所在办公楼停车场查看相关停车证或停车记录 | ★★★★ | |
安排调查人员在目标公司外蹲守,连续多日跟踪,获取员工上下班、穿戴公司制服、乘坐班车等录像(及时保全录音录像) | ★★★★★ | |
员工在目标单位工作内容与其在原用人单位相似 | 以目标客户潜在客户的名义联系员工,与其进行沟通,索要员工名片(及时保全录音录像、微信沟通记录) | ★★★★★ |
委托猎头猎聘员工,在接洽中获取员工的就业状况(及时保全录音录像) | ★★★★★ |
提请注意,用人单位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行踪信息、生物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