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股权激励等方式给付竞业限制补偿?
实务概况

特别申明:律途百科词条和实务内容,仅为读者提供了解和讨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参考,不可作为法律意见。
实务主题: >
适用主体:
用工方式:
最近审阅日期:2022.11.22

精简回答

  1. 司法实践对于股权激励收益是否包含竞业限制补偿属性尚存在争议,在过往案件中,一般会考量以下因素:
  • 竞业限制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股权激励收益是竞业限制的对价;
  • 股权激励的授予和行权条件是否与竞业限制生效时点挂钩;
  • 股权激励收益的取得/丧失是否仅和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相关,是否还有其他条件(如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等);
  • 股权激励收益是否高于法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1. 为谨慎起见,在案件发生时,仍需检索所涉地区的相关案例。大致分析如下:
  • 如果法院认为股权激励收益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在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另行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在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员工返还股权激励收益(如果股权激励收益还包含竞业限制补偿以外的对价,可能不会被支持全额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如果法院认为股权激励收益不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在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另行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在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虽然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可能无法在劳动争议项下向员工主张返还股权激励收益(因超出劳动争议一般审理范围,需另案提起诉讼)。

全国性政策法规

相关实务问题

加入备忘录
提示信息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