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措施
特别申明:律途百科词条和实务内容,仅为读者提供了解和讨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参考,不可作为法律意见。
词条释义
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以前所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
一、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保密措施的因素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的性质、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的对应程度以及权利人的保密意愿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二、常见保密措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1. 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
2. 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
3. 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
4. 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
5. 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的;
6. 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
7. 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
释义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