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点
特别申明:律途百科词条和实务内容,仅为读者提供了解和讨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参考,不可作为法律意见。
词条释义
加班加点,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的延长工作时间。其中,加班是指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加点是指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实践中,加班加点也简称为“加班”。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述时间的限制:
-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
释义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