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
特别申明:律途百科词条和实务内容,仅为读者提供了解和讨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参考,不可作为法律意见。
词条释义
劳务外包,是指发包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实践中,也称“服务外包”、“业务外包”。
(一)劳务外包中三方的法律关系
-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基于服务外包合同形成民事上的契约关系。
- 承包单位与自行招录和安排的外包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直接对外包人员进行劳动管理。
- 发包单位与外包人员之间不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
(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派遣 | 劳务外包 | |
---|---|---|
主体资质 | 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无需取得行政许可(除了特殊行业监管要求:比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商需具备建筑劳务资质或进行备案) |
法律关系 | 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 两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承包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
用工管理 | 用工单位直接对被派遣劳动者日常劳动进行指挥管理,被派遣劳动者受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 | 劳务外包的发包单位不参与对劳动者指挥管理,由承包单位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 |
服务费结算方式 | 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内容和时间等与被派遣劳动者直接相关的要素,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 | 发包单位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与承包单位使用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没有直接关系 |
法律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三)假外包、真派遣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处理。
释义来源
- 《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第一部分第(三)节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