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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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释义
台港澳人员,或称港澳台人员,是指在内地(大陆)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释义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