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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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释义
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六)条,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情节 | 量刑起点 | 量刑 |
---|---|---|
数额较大 |
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 | 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 | 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损失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释义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