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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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释义
宣告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宣告该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用人单位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释义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