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是指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迫使劳动者违背自己的意志提供劳动。
暴力,是指对劳动者身体实行的打击强制手段。威胁,是指以现实的或者可能的危害对劳动者形成精神强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没有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力的人通过禁止劳动者出入单位等方式限制劳动者的自由。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