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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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释义
推定解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解除理由的简称,具体是指劳动者受迫于用人单位的以下违法行为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以推定解雇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释义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