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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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审阅日期:2024.12.20 审阅者:律途百科编辑团队

词条释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上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剔除项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地方特别政策提示:《最低工资规定》中未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剔除项中是否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劳动福利待遇,用户可查看地方实务了解所在地区的法规政策和司法实践。]

(三)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最低工资标准的确认和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截止2024年12月1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如下:

地区 月工资最低标准(单位:元) 小时工资最低标准(单位:元)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北京 2420 26.4
天津 2320 24.4
河北 2200 2000 1800 22 20 18
山西 1980 1880 1780 21.3 20.2 19.1
内蒙古 2270 2200 2140 22.4 21.7 21.1
辽宁 2100 1900 1700 21 19 17
吉林 2120 1920 1780 21 19.5 18
黑龙江 2080 1850 1750 19 17 16.5
上海 2690 24
江苏 2490 2260 2010 24 22 20
浙江 2490 2260 2010 24 22 20
安徽 2060 1930 1870 1780 21 20 19 18
福建 2030 1960 1810 1660 21 20.5 19 17.5
江西 2000 1870 1740 20 18.7 17.4
山东 2200 2010 1820 22 20 18
河南 2100 2000 1800 20.6 19.6 17.6
湖北 2210 1950 1800 22 19.5 18
湖南 2100 1900 1700 21 19 17
广东 2300 1900 1720 1620 22.2 18.1 17 16.1
其中:深圳 2360 22.2
广西 1990 1840 1690 20.1 18.6 17
海南 2010 1850 17.9 16.3
重庆 2100 2000 21 20
四川 2100 1970 1870 22 21 20
贵州 1890 1760 1660 19.6 18.3 17.2
云南 2070 1920 1770 20 19 18
西藏 2100 20
陕西 2160 2050 1950 21 20 19
甘肃 2020 1960 1910 1850 21 20.5 20 19.5
青海 1880 18
宁夏 2050 1900 20 18
新疆 1900 1700 1620 1540 19 17 16.2 15.4

释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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