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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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释义
离职款项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在实践中中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向劳动者结算的所有款项的统称。
实践中,离职款项一般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款项,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定或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向劳动者结算:
1. 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劳动报酬;
2. 按比例结算的奖金;
3.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4. 经济补偿;
5. 代通金;
6. 医疗补助费;
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 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结算的福利待遇。
释义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