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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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释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
2. 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的情形(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3. 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199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取消了免予起诉的规定,故实践中不再适用该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释义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九条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