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案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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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01期 | 2019.03.22 发布
裁判摘要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排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纳义务。认定工伤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前提。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裁判文书摘要 原告:北京奥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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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龙诉南京金中建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04期 | 2016.04.14 发布
裁判摘要 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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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诉王江浩挪用资金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05期 | 2018.12.06 发布
裁判摘要 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同类职务犯罪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其他单位”的特征,属于作为被害单位的“其他单位”范畴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具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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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威诉南京搏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09期 | 2019.10.08 发布
裁判摘要 因用人单位整体搬迁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通勤时间延长的,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需要考量搬迁距离远近、通勤便利程度,结合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调整出勤时间、是否增加交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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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霞诉重庆漫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0期 | 2019.03.28 发布
裁判摘要 网络主播与合作公司签订艺人独家合作协议,通过合作公司包装推荐,自行在第三方直播平台上注册,从事网络直播活动,并按合作协议获取直播收入。因合作公司没有对网络主播实施具有人身隶属性的劳动管理行为,网络主播从事的直播活动并非合作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其基于合作协议获得的直播收入亦不是劳动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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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2期 | 2016.05.20 发布
裁判摘要 工伤认定作为行政确认行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职权对职工是否因工作受伤或患病的事实进行确认,该事实不因职工工作单位的变动而改变。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裁判文书摘要 原告: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录,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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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某诉广东惠食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名豪轩鱼翅海鲜大酒楼人格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01期 | 2016.09.06 发布
裁判摘要 就业平等权不仅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范畴,亦属劳动者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范畴。在招聘广告并未明确不招女性,对于并非不适宜女性从事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无不当理由仅因劳动者的性别而作出不合理的区别、限制以及排斥行为,构成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裁判文书摘要 原告:梁某某。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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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为军诉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02期 | 2017.04.01 发布
裁判摘要 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主张该调岗调薪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摘要 原告:戴为军,男,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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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诉周付坤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06期 | 2019.12.13 发布
裁判摘要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以侵权人已向劳动者赔偿误工费为由,主张无需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摘要 原告: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港工业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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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兴、俞兰萍、高娟诉上海祥龙虞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兵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10期 | 2020.01.06 发布
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系倡导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已为从事危险工作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并不因此免除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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