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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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时,劳务派遣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时,劳务派遣单位不必然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用工单位退回员工的事由区分。
一、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退回员工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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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计发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是,各地区对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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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什么法律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是,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各地区对于此类人员与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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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但因法定延续情形而使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在法定延续情形消失时,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法定情形延续,而使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在法定延续情形消失时,大部分地区(比如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等)均认为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少数地区(比如上海市)认为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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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劳动合同约定到期自动延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延续期间的二倍工资?
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并在该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此,绝大部分地区认为属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延续合同,可视为双方订立了一份与原合同内容和期限一致的合同,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部分地区的裁判口径摘要如下: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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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劳动合同期满时依法延续的,劳动者能否要求延续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但因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而导致双方劳动合同续延的,在延续期间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绝大部分地区的裁判机构均认为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部分地区裁判口径摘要如下:
地区
地方性法规政策
浙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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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何时起算,至何时届满?
二倍工资差额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劳动报酬性质不同,绝大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均认可二倍工资不适用追索劳动报酬的特殊仲裁时效,即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对于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的计算方式,各地有不同的观点,上海市等地区认为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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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仍需支付二倍工资?
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审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或严重疏忽。非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主要是两类:
1. 因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原因(比如: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工伤、生育、患病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在客观上无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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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是否还需支付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但是,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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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差额的支付期限和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对于二倍工资的规定非常简单,并未规定明确的计算方式。对于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需注意部分地区根据二倍工资的支付情形区分规定了相应的支付期限;对于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部分地区认为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基数,部分地区认为应按应得工资作为基数。
部分地区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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