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义务(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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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侵权人是否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人民法院认定员工、前员工是否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可以考虑与其有关的下列因素:
(一)职务、职责、权限;
(二)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
(三)参与和商业秘密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形;
(四)是否保管、使用、存储、复制、控制或者以其他方式接触、获取商业秘密及其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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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并向用人单位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时,应当返还税前款项还是税后款项?
虽然《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但是尚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退还申请的主体(用人单位和员工哪一方可以提起申请)和退还的对象(退还款项支付给用人单位还是员工)。
经检索近年案例,绝大多数法院均仅支持员工返还税后金额,仅有少数法院支持员工返还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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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就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向员工的新用人单位主张连带责任?
依据责任来源,连带责任分为约定连带责任和法定连带责任。在竞业限制案件中,新用人单位客观上不可能与原用人单位及员工约定连带责任,因此不存在约定连带责任。另外,在劳动争议项下,用人单位与员工承担法定连带责任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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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司法机构是否会调整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违约金?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合意,除非违约金明显过当,否则会以当事人抗辩为前提,如果当事人提出抗辩的,再审查决定是否调整。
在过往判例中,司法机构在调整违约金时主要会参考以下因素:
用人单位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考量因素);
竞业限制补偿金与违约金的比例;
竞业限制期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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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是否可以就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约定非货币形式的违约金(如股票、期权等)?
可以,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约定可作价的、有直接经济性的其他财产或者使当事人无法获得某收益或财产性权利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需具备可预期性和确定性,即有明确的数额或计算方法,能够实际支付或者执行,比如:丧失行使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的权利、返还已行使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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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哪些违约责任?
返还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需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不一定被支持,需检索所涉地区的司法判例。
支付违约金:需根据双方的约定
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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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没有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汇报离职后就业情况,是否等同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违反告知义务不一定意味着员工实质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就违反告知义务单独约定了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约定违反告知义务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员工没有汇报就业情况为由认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仍需进一步调查员工的实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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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司法机构如何认定员工存在竞业行为?
“同业”的审查:
同业的竞争关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可参考但不应拘泥于营业执照登记内容,还可以通过实际产品与服务的调查、企业官网宣传或其他登记资料、共同供应商或客户的证言来综合考量。如案例一中,虽然A公司与B公司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均不含传感器的生产与销售,但是法院通过对在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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