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人民法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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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亮诉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案——职工下班后回到职工宿舍后再回到家庭住所地的途中发生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12-3-007-002】 | 2022.10.24 发布
关键词 行政 行政确认 工伤认定 事故伤害 上下班途中 基本案情 第三人多宝山某公司住所地位于黑龙江省嫩江市多宝山镇。王某亮系该公司打包工,其家庭住址位于嫩江市某小区,工作日期间其居住在公司提供的位于多宝山镇某小区的宿舍。2020年10月12日至16日为王某亮轮休5天假期。2020年10月11日,王某亮零时上班至8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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