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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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8号 | 2015.02.09 发布
关键词  刑事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 裁判要点 1.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拒不支付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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